嘉定工业区雨污混接普查工作的公开招标公告
国库资金:7538600元;自筹资金:0元
根据市委、市政府主要领导签署的上海市1号总河长令,发布的《上海市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改工作方案》通知,要求用三年时间完成区域内雨污混接普查整改任务。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,持续改善园区水环境。
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
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的政策功能。
1、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、未被“信用中国”()、中国政府采购网()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、提供财务状况及税收、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及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。4、本次招标 □接受 ■不接受 联合投标。5、■本项目专门面向 ■中小企业 □小微企业 预留采购份额。□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。注:①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,应当出具《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》》(财库〔2020〕46号)规定的《中小企业声明函》,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。②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项目如允许分包,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,拟享受价格扣除优惠的必须在投标(响应)文件中提供完整准确《分包意向协议书》,否则不予认可。6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,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。
四、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、开标时间和地点
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:2025年05月09日 09:00(北京时间)
上海市嘉定区嘉罗公路1661弄12号301室
根据上海市财政局《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》(沪财采[2014]27号)的规定,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(简称:电子采购平台)(网址:)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。投标人应根据《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。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,电话通知项目负责人进行签收,并及时查看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,打印签收回执,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。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。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,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。
七、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
上海嘉定工业区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
上海市嘉定区工业区永盛路2703号211室
上海市嘉定区嘉罗公路1661弄12号301室

产业招商/厂房土地租售:400 0123 021
或微信/手机:13524678515; 13564686846; 13391219793
请说明您的需求、用途、税收、公司、联系人、手机号,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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